贵州省协调推进“四个监督”全覆盖形成监督合力

2019-08-07
来源:贵州日报    

  “省委第五巡视组和县委巡察办向我们移送相关问题线索后,我们立即整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力量,成立专案组集中攻坚突破。”今年5月,湄潭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医疗药品行贿案件,受贿额度高达200万余元,牵扯出湄潭县人民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的42名相关人员。这起窝案的查办,是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多方联动的结果。

  今年以来,贵州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监督相统一,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提高了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实现“四个监督”全覆盖,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贵州省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中央巡视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严查“三类人”,深挖“七个有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行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533件,结案5874件,处分5801人,涉及厅级干部22人、县处级干部157人,持续释放了反腐败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贵州省还着眼抓早抓小治“未病”,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时主动出击,通过常态化的咬耳扯袖、堵塞漏洞,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监督无处不在,从而阻断腐败渐生发展的轨迹。今年以来,全省共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干部19585人次,同比增长27.3%。其中,“第一种形态”占处理总人数的比重同比增长16.7%。

  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在监察监督上下足功夫,坚决消除监督的死角和盲区。贵州省出台《关于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的指导意见》后,各地积极探索实施县级监察委员会向所辖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个名称”,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行使职权,就近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使监督触角直抵“神经末梢”。

  为擦亮派驻监督“探头”,贵州省制定实施关于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1+3”文件,分类施策推进省直部门和省管金融企业派驻机构改革、省管企业和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出台了省纪委监委机关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日常联系暂行办法,建立完善派驻工作体制机制。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结合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及日常监督等方面反馈情况,全方位、多角度对各级各部门政治生态开展“体检”“画像”,从政治站位、制度建设等方面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对症开出“药方”,并对整改落实全程跟踪督查,有效提升了派驻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在推动巡视巡察监督上,着力在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搞好“改治结合”上做文章。坚持市县党委巡察与省委巡视工作同步谋划、整体推进,切实增强巡视巡察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把巡视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过程,以最严的标准和要求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让被巡视巡察党组织问题曝光亮相、自觉整改,督促未被巡视党组织主动将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抓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

  今年,贵州省在完成对全省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66个贫困县巡视全覆盖基础上,基本完成十二届省委第五轮对20个与脱贫攻坚关联度较大的省直部门和省管金融机构的巡视;各市(州)、县(市、区)累计安排56个市(州)级巡察组、214个县(市、区)巡察组,聚焦省委巡视重点,同步巡察对口基层部门,并探索将巡察延伸到村居,有效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在织密监督网的同时,贵州省还注重加强“四个监督”之间的联动,定期、不定期交流监督信息,全方位多角度掌握政治生态现状,精准发现问题,增强监督实效。

  “我们始终把强化监督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关键措施,以强劲有力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带动并一体推进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监督上持续发力,联动协调推进“四个全覆盖”,努力实现监督执纪执法效果最大化。(黔清风 许邵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