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0月底前试点区域都要垃圾分类
日前,昆明印发《昆明市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方案》,今年10月30日前,昆明街道(乡镇)、教育系统、医疗系统及党政机关、公共机构试点将率先建成与生活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好的经验和做法。
《方案》明确,昆明将建立健全宣传发动、收运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机制,继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扩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范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好的先进经验和模式推广至全市范围。基本形成相应的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确保生活垃圾在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以上。
按照《方案》,昆明将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为标准,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具备条件的社区将根据实际设置生活垃圾细分投放设施(如:单设纸张、金属、玻璃类分类投放设施,并研究技术手段,做到精准分类);要根据工作实际配备分类督导员,指导监督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做好分类垃圾投放量统计、台账收集等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易腐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投放应根据垃圾易腐特点定时定点投放,做到“干湿分离”、密闭管理、避免泼洒和异味。有害垃圾投放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并做到设施密闭、防止污染。
同时,将建立完善可回收物收运管理系统、有害垃圾收集储存运输网络、易腐垃圾收运管理系统,并规范其他垃圾收运工作和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其中,将建立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实现“两网融合”,并结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和环卫中转站提升改造工作,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投放点和回收站点,特别是建立大件垃圾回收站点,实现集中收集、二次细分、回收利用。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建立“首次告知整改,再次整改后收运,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的“不分类,不收运”倒逼机制。
按照“试点先行、打造特色、总结推广”的要求,在原有试点基础上,昆明将加大教育、医疗系统等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试点工作力度。
其中,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2018年试点基础上,今年主城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将选取不少于60%的街道(含2018年30%街道试点量)进行试点,其余辖区选取不少于30%的街道(乡镇)(含2018年县城所在地试点范围)进行试点。试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必须达到所有社区全覆盖,并逐年递增试点范围,在2020年实现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对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今年各县(市)区及开发(度假)区将选取30%乡镇进行试点,达不到比例的按1个乡镇试点(含2018年10%乡镇试点量),试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必须实现所有建制村全覆盖,并逐年扩大试点范围。试点片区将建设智能化、标准化生活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条件成熟的单位将试点App智能化模式,融入智慧城管平台。
在2018年试点学校基础上,教育系统今年将按照50%的比例选取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将编制完成幼儿园、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并印发各学校纳入教学学习宣传。医疗系统将在2018年试点基础上,选取50%医院进行试点,实现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完全区分,禁止混装混运。
此外,昆明将强力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有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将强制分类,将各单位垃圾分类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指标体系。
按照《方案》,今年10月30日前,以上试点将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覆盖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考核要求。此外,本月起,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检查考核,通报排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孙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