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案被曝一周,追问风波紧跟新城控股,舆论关注热度居高不下。最新消息是,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振华批准逮捕。公司的一系列行为也被舆论解读为在“切割”与王振华的关系,但由于企业家形象崩塌带来的影响巨大,新城控股仍处于舆论漩涡之中。
案情发布一周以来各方反应
7月3日下午,消息最先被新民晚报踢爆,尽管事后遭遇删稿,首发之功值得大赞。消息披露,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涉嫌猥亵9岁女童,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消息一出,舆论哗然,社会热切期待警方及有关方面及时公布真相。自3日当晚开始,各方通过警情通报、上市公司公告、企业公开信等方式披露信息,公众知情权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回应。
7月3日晚 上海普陀警方发布通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因涉嫌猥亵9岁女童已被警方刑拘,受害女童被其母亲的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入住酒店后在房间内遭到猥亵,7月1日下午王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7月3日晚 上市公司新城控股发布公告,称于7月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同时发布公司董事长变更公告,选举王晓松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7月5日 新城控股发布公开信,称对受害人、受害家庭蒙受的巨大痛苦深感歉意与不安,将全力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对于此事的处置
7月8日 上海市政协召开十三届二十九次主席会议,决定撤销王振华第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资格。
7月8日 新城控股发布公告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还原了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发后新城控股经历的24小时,否认信披违规、内幕交易,同时公告王振华辞去公司一切职务,已经退出公司管理层。
7月10日 上海普陀警方通报案件最新进展,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振华批准逮捕。
主流媒体连连追问呼吁严惩
众所周知,警方对案情的披露信息有限,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王振华对上号还是各路媒体向上海警方二次求证后确认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涉嫌猥亵女童”事件有太多关键词刺痛着公众神经。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等多家权威媒体分别在微博上置评发问,呼吁“严惩”。
@新华视点发布微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无论他是什么身份,也不管他有多少资产,必须依法严惩、决不手软!
@人民日报法人微博更是两次评论此事,先是三问涉嫌猥亵女童事件:嫌犯王某某已被刑拘,仍有太多问号需拉直。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输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嫌犯有无性侵女童前科?而后又在“你好,明天”栏目中追问:要彻查的是,是否为惯犯?是否存在产业链?要保护的是,受害儿童隐私以及更多孩子的身心健康。法律须下重手,方能斩断肮脏黑手。
7月5日,《中国青年报》刊发一篇题为《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猥亵女童案疑点重重》的稿件,提出此事件中存在信息公开“时间差”、是否存在股票内部交易、熟人作案“有偿猥亵”等疑点。
随后,舆论开始转向资本市场,着重关注新城控股的这起黑天鹅事件,澎湃新闻报道,7月7日,上海、江苏两名律师向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直指新城控股、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钱江晚报》发表评论称,对于资本市场中较为频发的董监高犯罪行为,如何完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治理机制依然值得思考。尤其是事后无辜投资者所受到的损失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得到赔偿,又该如何保证这种民事索赔事件的顺利进行,还需要监管机构和执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以此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切割关系仍难跳出舆论漩涡
王振华。图片来源:央视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从曝光之初,这起事件对新城控股的影响就直接体现在股价上。警方通报在A股收盘之后,A股的新城控股当天走势未受明显影响,不过其港股上市公司新城发展控股和新城悦在尾盘出现闪崩,“市值蒸发近17亿港元”。
此后,“过去两个交易日公司市值已蒸发逾160亿元”“三天之内,新城系的三家上市公司总市值已缩水超400亿”“此前4日,新城系三家上市公司市值损失约520亿港元”……媒体报道中,缩水的市值每天都在变化,数据惊人。
虽然在7月8日晚间的公告中,新城控股针对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回应,通过时间轴还原了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发后新城控股经历的24小时,并称王振华已辞去公司一切职务。
这一举动被舆论解读为新城控股正在“切割”与王振华的关系,早在7月4日,公司官网上就已删除与王振华有关的新闻图片,但事实证明,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的形象,与企业紧密相关。无论怎样切割,王振华作为企业的创始人,其言行举止早与新城控股捆绑在了一起,这也是新城控股一时难以跳出舆论漩涡的原因之一。
任何身份都不是犯罪的挡箭牌,任何人都没有法外之权。就像人民网评论说的那样,作为一名企业家,占用和掌握了很多的社会资源,理应比普通人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也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好企业家形象。这起案件对企业家群体提了一个醒:德不配位,必有灾殃。作为企业家和公众人物必须检视自己的行为、承担起应有的责任,珍惜来之不易的名誉,遵纪守法,不要等到身败名裂时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