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立法会6月10日下午举行全体会议,讨论《民防纲要法》,法案获一般性通过。
2017年“天鸽”风灾后,澳门特区政府对风灾期间民防体系运作情况进行检讨,认为在民防行动的实施及协调、运作模式等方面,都有改善的空间。此外,当今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越来越复杂,各种人为极端因素正对社会生活的安全产生影响。为此,特区政府制订了《民防纲要法》法律草案。
在审议法案过程中,多名议员关注法案提出在突发公共事件下散布虚假、无依据或别有用意的消息,将被处最高2年徒刑或科240日罚金的理据。
列席会议的保安司司长黄少泽表示,当社会处于大灾大难期间,散播虚假讯息绝对会为人们带来恐慌,更可能会引起社会混乱,所造成的危害可能远高于突发公共事件本身。
黄少泽称,为确保突发公共事件状态持续期间,当局的重要资讯得到有效传播,阻止不实谣言在坊间流传,法案建议订定“妨害突发公共事件状态下的公共安全,秩序与安宁”罪,按照行为本身,行为所产生的实际后果和行为人身份等不同情况,分别订定两个不同层面的罚则,以严格的条文表述和犯罪构成,制裁相关造谣传谣行为,填补现存的法律漏洞。
至于有议员建议在法案引入机制,让企业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停工停产。黄少泽回应称,相关工作应属劳工局范畴,但若社会有共识,可以考虑在《民防纲要法》中加入相关内容。(记者 龙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