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更强的政治责任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方向目标,也是摆在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时代考题”。
为了答好这道题,作为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浙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推动浙江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努力建设清廉浙江,以生动的探索实践写下了浙江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担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
一本64开的小册子,几乎成为省纪委省监委机关每个办公室的“标配”——《清廉浙江建设问答》。
翻开册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和党的十八大后提出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从算好“三笔账”到“加强监督和纪律教育”“做到关口前移”再到“把‘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工作抓实做细”……这些管党治党的思考与实践,为浙江在新起点上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扎实的思想根基和实践基础。
打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浙”里更多一份政治责任。“建设清廉浙江,是浙江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要保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省纪委省监委主要领导明确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作为“两个维护”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的坚定担当者,谋划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思考。
2018年5月30日,全国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刚结束,省纪委就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立足实际贯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事宜。1个多月后,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省纪委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开展“八大行动”为建设清廉浙江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决定》,有机融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将之作为建设清廉浙江的有力抓手、有效路径。
就在这一决定中,省纪委紧扣中央精神和中央纪委要求,明确了“坚持稳中求进”“坚持聚焦主业”“坚持依纪依法”“坚持精准有序”“坚持一体推进”等有关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部署了“政治监督大护航”“深化改革大攻坚”“正风肃纪大深化”“精准监督大提升”等一系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行动任务。循着这一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实际行动努力当好“两个维护”的主力军,当好正风反腐的主力军,当好清廉浙江建设的主力军,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浙江篇章。
一个数据为浙江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效果写下注脚。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实施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评价2018年浙江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度为95.5%。
以改革创新提供动力之源
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工作的高效能。
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先行试点省份,浙江其实早早就体会到改革所带来的效能之变。而持续深化改革,无疑是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动力之源。
实践中,浙江坚持以党章、宪法和监察法为根本遵循,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在主责主业上聚焦聚焦再聚焦,努力把“三转”推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使工作的靶向愈加明确,力量更加集中;坚定不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从修订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到探索完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督调查处置办法,努力解决纪法贯通难点,全面打通法法衔接堵点,从建立留置案件指导机制,到拓展延伸监察网络,以改革的不断深化,巩固拓展先行试点成果,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改革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派驻监督作用发挥有“短板”——浙江就积极稳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省直派驻机构从35家减少至25家,在派驻机构数量上做减法、在强化监督效能上做加法;管党治党责任要进一步压实——浙江就实施党内政治生态状况评估报告制度,对各地各单位的政治生态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并推动整改;留置对象安全保障要加强——浙江就完善留置看管机制,明确“公安看管、纪委监管”的安全责任……一系列新的改革举措,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体制机制保障。
改革离不开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同样需要秉持创新精神、深度拥抱科技。今年1月31日,省纪委省监委成立信息技术保障室,充分利用信息化、大数据、云计算助力监督检查,为高质量发展注入高科技元素。目前,该室管理的综合信息查询平台已累计提供查询服务1500余批次,同时,积极探索电子调查,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科技支持。
不仅在省级层面,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越来越重视大数据时代下的科技反腐。通过人脸识别发现外逃十多年的“狐狸”,借助数据“撞库”比对冒领补贴行为,利用无人机核实党员干部违规承包山林问题线索,依托人工智能算法辅助提高行贿受贿类职务犯罪案件审理质效……这些成功探索在浙江一次次上演,也有力证明了改革创新带来的监督红利正为高质量发展源源不断注入强大动力。
以“统筹+精准”确保高质量
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做到全面部署、统筹共进。
近年来,浙江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着力深化标本兼治。在坚持铁腕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强化“不敢”高压的同时,针对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等易发多发问题,对症下药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积极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贯通联动,扎牢“不能”的笼子;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用好警示教育这一纪委监委的“独门武器”,推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强化“不想”的自觉。今年5月,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期间,就有40名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
针对监督力量层层递减等共性问题,2018年7月以来,浙江在1389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并在村居配备村级监察员,实现国家监察有效延伸到基层;金华市总结推广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后陈经验”,推进基层清廉建设;临安区开展农村(社区)基层巡察,聚焦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老百姓家门口”的监督组织全面发挥作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去年以来,省纪委省监委首次集中对10名省管干部的失实问题举报予以当面通报澄清,全省各地均开展了相关工作,对883名同志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让干事创业者“卸下思想包袱”,并对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形成震慑。
在实现监督全覆盖基础上,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致力于做好精准监督工作,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杭州市提出“案件质量全流程”的理念,把证据标准等要求细化为40多个内容指标,为审查调查提供了“质量标准说明书”;温州市大力净化营商环境,在全市民营企业中设立9620个干部作风效能监测点,更为精准地发现问题;台州市紧紧围绕群众呼声,根据信访举报等渠道的信息,梳理129个巡察重点村,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切实确保纪律带“电”,监督长“牙齿”。
实现高质量发展,干部是决定因素。近年来,浙江持续开展“锻钢铸魂大练兵”行动,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聚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高度、忠诚纯度,着力提高运用理论政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狠抓落实的本领,提升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应变处置能力……通过建设高水平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责编:张帆、吴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