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正式公布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减免的又一新政,将惠及更多民计民生。
“国务院公布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我们缴纳的个税会更少,职工的钱包会更鼓。”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王立敬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明年起,我都不需要缴纳个税了。”在济南工作的已婚职工小宋(独生子女)高兴地说。小宋月收入11000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房租4000元,儿子刚上小学,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明年有了专项附加扣除以后,小宋至少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5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2000元扣除,需要缴纳的个税是(11000-5000-2000-1500-1000-2000)×3%=0元,减税幅度为100%。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没想到减了一半多的个税。”高密市康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程海昌告诉记者,9月份发工资时,公司扣缴了30人的个人所得税9437.93元,而在新政实施后,个税扣缴4506.84元,减少了4931.09元,有17名员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在不增加公司成本的情况下提高了员工收入。”程海昌补充道。
新政落地以来,广大工薪族受益明显。娄建国是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近几日二胎得子的他脸上总是喜气洋洋,说自己是双喜临门,个人所得税改革给他的幸福生活锦上添花。娄建国算了这样一笔账:“我每个月的工资是8000多元,扣除每月的‘三险一金’等费用,以前需要缴纳290元的个税。免征额提高至5000元后,个税变成了73.5元,每个月便能省下200多元。看似不多,但给小儿子买买衣服、尿不湿也够了。再加上专项扣除,我就不用缴税了,你说我高兴不高兴。”
娄建国的感受是纳税人享受个税改革政策“红包”的一个缩影。10月1日,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正式施行。山东省税务局数据显示,个人所得税改革首个申报期,山东省个人所得税减税10.5亿元,有259万多税改前的纳税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首月后,全省工资薪金所得减税幅度达到了48%。
山东浩信集团作为国内最大的汽车轮毂、制动鼓生产商,本次个税改革首月共减税13.57万元,直接受益职工超过2000人,有300余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个税改革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但是改革之后如何开展申报,一开始我们还真心里没底。”该集团财务部负责人张纯洁介绍,“好在税务部门把我们的顾虑考虑到了前头,上个月,我参加了两次个税申报培训,税务部门通过微信群推送了申报明白纸,还派了专家团来厂里答疑辅导,本以为要手忙脚乱的申报期,我们顺利度过。”
在落实个税改革政策过程中,山东税务部门结合民营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为企业掌握个税政策、享受税改红利提供帮助。针对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面临的财务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税务部门开展了“点对点”“一对一”上门辅导;针对企业普遍对个税改革申报流程掌握不够等问题,广泛组织开展对重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重点行业进行专题培训,并通过扩大内部培训培养师资力量,成立个税改革专家团队对重点扣缴企业实施精准辅导。
据统计,全省税务系统共开展扣缴义务人培训21365场,培训扣缴义务人749202人次;通过上门服务、微信群、QQ群辅导、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培训自然人纳税人近20万人。
“个税改革涉及到每一位自然人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拓展服务事项,提升服务水平,让个税改革的红利更好地释放,让更多的纳税人受益。”山东省税务局个税所得税处负责人表示。(姜宏建 郭勇 董建沅 邢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