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凡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学位,一律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实施电子注册制度前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即2002年以前毕业的学历信息和2008年9月以前授予的学位信息,将继续通过人工核查提供书面认证。
通知规定,国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和电子认证;国内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和电子认证。
自今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大力推广电子查询认证服务,将有利于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对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明的数据查询等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