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公告了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名单,新增7户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5户企业继续保持称号,撤销6户企业“黑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
省安全监管局依据《黑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审实施细则》,经自评、申报、审核、初评、现场评审、综合评审、联合评审、公示和审议等程序,命名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物业管理二公司乘风供热分公司、黑龙江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嫩江县公路客运总站、北安完达山乳品有限公司7户企业为“黑龙江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评的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黑河销售分公司嫩江经营部、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双城分公司5户企业继续保持“示范企业”称号。同时,有6户企业被撤销了“示范企业”称号。(徐宝德 记者谭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