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了解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其中明确: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配套建立健全“两金三制”等制度,以及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办法,构建针对性强、具有集成效应的“1+N+X”治欠报支制度体系。
据了解,内蒙古将以工程建设领域等易发生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形成组织领导有力、责任分工明确、制度机制健全、监管落实到位的治理格局。到2018年底,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银行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实名制管理覆盖率、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牧民工发放工资银行发放率、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下转2版) (上接1版)到2019年底,各项长效措施和各项指标全部达到100%;到2020年底,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
为实现上述目标,内蒙古将建立以下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应急周转金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农牧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银行按月足额代发工资制度,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联合行政执法制度,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张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