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意见,组织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下乡参与美丽村居建设,在300个美丽村居试点村全面推行驻场设计师制度。
参与美丽村居建设规划设计人员须热爱乡村工作,能够保证一定的现场工作时间,包括驻村等。对单位和个人的能力要求是,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和建筑设计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学或相关专业背景,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建筑、结构、园林、景观、地理、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等专业领域,具有中级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的优秀青年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其他单位和团体也可参加,包括熟悉乡村情况、具有乡村工作经验的规划设计高校、科研院所或团体。
这些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参与工作的内容包括,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精心做好农房建筑设计、精心指导美丽村居建设、加强历史文化传承和保护。
我省确定,设计单位和个人开展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服务要遵循市场化规则,实行个人志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县、乡(镇)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和村居建筑设计,签订服务合同。经济条件好的县、乡(镇)和村庄采取列支财政预算、创新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解决规划设计费用,保证按时拨付;经济条件薄弱的县、乡(镇)和村庄争取省政府美丽村居试点奖补资金支持,并做好服务合同执行和规划设计质量监督。
对积极响应号召、派出人才下乡提供服务的规划和建筑设计企业将在企业诚信档案中予以加分;志愿者在村居支援工作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可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作为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评优等的参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