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水利厅获悉,今年我省将投资19.74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共涉及村屯4596个、贫困人口66469人,总受益人口达到262.83万人。
农村饮水安全被列为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指标之一。2017年,全省共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808处,解决了4941个村屯、14.97万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省总受益人口达257.54万人。
7月3日,省水利厅、财政厅、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根据计划,今年全省共下达投资19.74亿元用于解决262.8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为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省水利厅已于去年底提前启动了2018年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从今年2月起,省水利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开展了脱贫攻坚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精准识别工作。截至目前,全省58个项目县(市)中已有56个完成实施方案审批工作。截至6月30日,有33个县市已完成或正开展招标工作,依安、绥棱等22个县(市、区)超前开展年度工程建设,已累计完成投资3.72亿元,其中,绥棱县、依安县已基本完成2018年工程建设内容,全面进入调试通水阶段;黑河市爱辉区、木兰、逊克、海伦、拜泉、明水、兰西已完成投资超过60%。
省水利厅要求各地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出规模化集中供水,优先考虑现有工程管网延伸,一井带多屯、多村并网,促进规模化集中供水,降低运行成本,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在施工建设中,各地要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节点控制,对工程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围绕水质这个关键问题,要严把管材质量关,加强管材检测,杜绝水体二次污染,并加强水源地保护。各地要本着先建制度后建工程的原则,在工程建设前就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做到既要明确责任,还要明晰产权,确保建成后的工程有户口、有人管、有效益。(李刚 记者贾红路)